银行卡清算组织是指经人民银行批准的经营银行卡清算业务的机构,其通过建立和维护跨行信息交换网络,向会员单位提供支付信息交换和清算服务,协助会员单位进行风险控制和反欺诈。2025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修订印发《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旨在完善监管机制,促进银行卡清算市场健康发展。中国银联是国内第一家银行卡清算组织。202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向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正式核发了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其银行卡清算网络能处理美国运通品牌卡在中国境内线上线下的支付交易,并能支持在国内主流移动支付平台绑卡交易,是我国第二家银行卡清算组织。2023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向万事网联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核发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该公司由万事达卡与网联清算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并于2024年5月正式开业,成为我国第三家银行卡清算机构。

基本介绍
银行卡清算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依法取得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专门从事银行卡清算业务的企业法人。银行卡清算业务是指清算机构通过制定标准和规则,运营清算系统,授权发行与受理本品牌银行卡,并为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提供机构间交易处理服务,协助完成资金结算的活动。[7][16-17]
银行卡清算组织在银行卡产业中发挥核心枢纽作用,连接发卡机构、收单机构、商户和消费者。其核心功能包括:建立和维护跨行信息交换网络,提供支付信息交换和清算服务,协助会员单位进行风险控制和反欺诈。[1][11][20]
发展历程
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正式对外开放清算市场。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与原银监会联合印发《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2016年版),作为配套制度。[6][11][22]
2020年6月,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获得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成为国内首家中外合资清算机构。[2][12]2023年11月17日,万事网联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获得许可证,并于2024年5月9日正式开业,成为第三家持牌机构。[8-10][14][18-19]
2025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新版《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2016年版同时废止。[6][11][13]
监管与管理办法
为完善监管机制,促进市场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5年4月22日联合发布修订后的《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令〔2025〕第2号),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6-7]新办法坚持法治化、高水平开放和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原则,旨在营造良好制度环境,保障市场有序运行。[6][22]
《办法》共七章58条,包括总则、申请与许可、变更与终止、运营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章节。[6][26]核心内容涵盖准入、运营、变更及日常监管的全流程规范。[6][15]
在准入方面,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出资人须以自有资金出资。[7][12]申请程序分筹备和开业两阶段,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审批。[21][24]
运营管理章节要求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业务规则、风险管理体系及成员机构管理机制,强调业务连续性、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境内发行的银行卡在境内使用时,交易处理应通过境内基础设施完成,资金清算以人民币结算。[7][17]
监督管理章节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管职责,包括现场检查、要求报告等。法律责任章节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6]
常见清算组织
国际主要银行卡清算组织
- 万事达卡(MasterCard):全球主要清算组织之一。与网联清算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万事网联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获得许可证,2024年5月正式开业,成为第二家合资清算机构,可发行和受理“万事达”品牌人民币银行卡。[8-10][14][18-19][23][27][29]
- 美国运通(American Express):全球主要清算组织之一。与连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获得许可证,同年8月商业运营,成为首家中外合资清算机构。[12][14][19][23][29]
- 维萨(Visa):全球主要清算组织之一。据报道,2017年已向中国人民银行递交在中国设立清算机构的资质申请。[25]
中国主要银行卡清算机构
-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中国第一家获得许可证的机构。[2][21]
- 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美国运通与连连数字科技合资,2020年6月获牌,首家中外合资清算机构。[2][12]
- 万事网联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万事达卡与网联清算合资,2023年11月获牌,2024年5月开业,第二家合资清算机构。[8][14][27]
其他清算组织
- 大莱卡:世界上第一张多功能信用卡,由Frank McNamara在纽约推出。1951年会员达42,000人,后扩展至英国、加拿大、古巴、墨西哥等,1955年网络遍及欧洲、亚洲和中东。[3]
- BC卡:韩国起家的清算组织,1983年由多家银行设立银行信用卡协会,1987年变更为BC卡。[4]
- 运通:美国运通1850年始于快递,1958年第一张运通卡问世。[5]
业务与职能
根据《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2025年版),银行卡清算业务包括制定标准和规则、运营系统、授权发行与受理品牌卡、提供机构间交易处理服务、协助资金结算。[7][17]
清算机构在支付链条中扮演核心枢纽角色,主要职能包括:制定标准和规则、运营清算系统、授权发行与受理品牌卡、提供交易处理服务、协助资金结算。[11][29]业务流程涉及交易信息转接、交易授权、资金清算与结算。[20]
清算机构需建立安全、稳定、高效的基础设施,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核心业务系统原则上不得外包。同时须遵守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相关法律法规。[4][7][13][17]
根据监管要求,清算机构应建立职责清晰、激励约束合理的治理结构,制定完善的内控、审计和问责机制,确保独立经营。应建立交易风险监测体系和风险信息共享机制,承担对成员机构的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其合规开展业务。[13][28]